每年最高補助1.92萬元!新疆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提標擴面

2025-01-04 19:08:01    來源: 天山網-新疆日報原創(chuàng)

  天山網-新疆日報訊(記者李嘉妮報道)1月3日,記者從自治區(qū)殘聯了解到,新修訂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今年1月1日起實施,辦法對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提標擴面,每年最高補助1.92萬元。

麥蓋提縣一殘疾兒童在殘疾人康復中心接受康復治療(資料圖)。圖片由自治區(qū)殘聯提供

  辦法規(guī)定,從2025年1月起,全疆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年齡范圍由原先的0-6歲擴大到14歲,有條件的地區(qū)還可以放寬對家庭經濟條件和救助年齡限制,所需資金由當地負擔。同時,新辦法對各類殘疾兒童康復訓練標準均有所提高,尤其是聽力、言語殘疾由此前的每人每年補貼1.2萬元提高到每人每年補貼1.92萬元。

  康復救助內容包括為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提供在康復機構中開展的基本康復訓練;為有手術適應指征的聽力、肢體、視力殘疾兒童實施手術;為各類殘疾兒童及孤獨癥兒童適配相應輔助器具。

  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本著自愿原則,由殘疾兒童監(jiān)護人(也可委托他人、社會組織、社會救助經辦機構、特殊教育學校等)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居住證發(fā)放地)縣級殘聯提出書面申請,并在全國殘聯信息化服務平臺選擇定點康復機構。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殘疾兒童監(jiān)護人或申請人持申請表自愿選擇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訓練,必要時,到指定的醫(yī)療、康復機構做進一步診斷、康復需求評估。多重殘疾兒童同一年度原則上選擇其中一種殘疾類別接受康復救助。

  自治區(qū)殘聯黨組成員、副理事長覃國新表示,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應與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相適應,著力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及時享有康復救助服務,此次公布的辦法在救助年齡、救助標準和救助條件上均有所放寬或提高,將更大程度減輕殘疾兒童家庭經濟壓力,讓更多殘疾兒童有機會及時獲得康復服務,體現了自治區(qū)黨委和政府對殘疾兒童的關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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