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駕摩托車 被判拘役2個月罰4000元
2024-12-20 12:14:32 來源: 天山網(wǎng)-新疆法治報
天山網(wǎng)-新疆法治報訊(記者李續(xù)群 通訊員齊立軍報道)近日,察布查爾錫伯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危險駕駛案。
7月9日下午,張某在朋友家飲酒后,駕駛兩輪摩托車行駛至塞錫湖景區(qū)溫泉路段時,被執(zhí)勤民警查獲。經(jīng)鑒定,被告人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14.85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
9月18日,察布查爾縣人民檢察院以張某犯危險駕駛罪向法院提起公訴。11月22日,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張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醉酒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應予懲處。鑒于張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可從寬處理。
法院最終認定,張某犯危險駕駛罪,依法判處其拘役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元。